根据财政厅 省人社厅 中国人民银行省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0〕23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24号)、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力度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21]44号)等文件规定,经实地调查,宁都县馨美航空布艺礼品有限公司符合小微企业创业贷款贴息政策,拟同意不担保仅贴息的方式,提供宁都县馨美航空布艺礼品有限公司300万元以内贷款贴息,贷款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200BP,一年期LPR-150BP以下部分,由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期限2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9日。公示时如有异议,可向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反映。
宁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0797-7221000
宁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