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批准服务

宁都县招标核准办理须知

访问量:

宁都县招标核准办理须知

 

一、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向县发改委提出申请报告,县发改委投资股服务窗口受理办理。

二、招标核准范围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货物及设备采购、服务和特许经营等项目。

三、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1.项目单位要求项目招标核准的请示;

2.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一式一份;

4.加盖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单位印章的招标基本情况表一式一份;

5. 招标人拟邀请招标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需提供县人民政府抄告单)。

六、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业务受理地点: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

      人:丁祎晖

    18879806272

发改委投资股:郭三保    1387076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