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招标核准办理须知
一、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向县发改委提出申请报告,县发改委投资股服务窗口受理办理。
二、招标核准范围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货物及设备采购、服务和特许经营等项目。
三、应提交的材料目录:
1.项目单位要求项目招标核准的请示;
2.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一式一份;
4.加盖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单位印章的招标基本情况表一式一份;
5. 招标人拟邀请招标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需提供县人民政府抄告单)。
六、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业务受理地点: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窗口
联 系 人:丁祎晖
联 系 电 话 :18879806272
发改委投资股:郭三保 1387076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