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的引导及客户追求更高舒适度户型等因素影响,三房户型在市场的需求度逐渐降低,故在下涉及总体布局调整,不涉及住宅楼层高、楼栋面宽和进深调整的情况下,进行规划二期局部调整。
涉及地块:1#、2#、3#、10#、11#和S1#、S2#
原方案:总建筑面积204014.93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60395.87m2(住宅152172.16m2,6班幼儿园1773.05m2,商业5667.63m2,配套设施面积1083.03m2);不计容建筑面积43619.06m2(人防面积8264.2m2、非人防面积30466.81m2、架空层4888.05m2)、建筑密度为19.91%,绿化率30.00%,容积率2.5。
调整后的方案:总建筑面积204036.63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60395.73m2(住宅152172.98m2,6班幼儿园1773.05m2,商业5366.67m2,配套设施面积1083.03m2);不计容建筑面积43640.90m2(人防面积8265.28m2、非人防面积30465.73m2、架空层4909.89m2)、建筑密度为19.94%,绿化率30.00%,容积率2.5。居住户数与机动车位数量均和原方案一致,所有指标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