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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及政策实施效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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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及

政策实施效果情况汇报

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9552万元,其中《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赣财预指〔202060号)8713万元,《下达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赣市财预字〔202123号)839万元。

一、项目安排情况

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9952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城乡道路建设、低质低效林改造及纪念园建设等民生事务,具体项目:

1.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赣州段)反围剿纪念园建设项目1749万元;

2.G319瑞金至兴国(宁都段)改线1105万元;

3.四好农村公路建设1204万元;

4.昌夏公路东移2905万元;

5.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782万元;

6.Y496红盘寨至山梓公路拓宽改造工程968万元;

7.钓峰大桥770万元;

8.Y463乌迳公路拓宽改造工程69万元。

二、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国省道改造14.85公里,农村公路路网建设120.4公里、 客运站3个,改善了全县交通运输条件,解决了群众出门难的问题;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赣州段)反围剿纪念园建设项目完善了展厅、停车场、厕所等基础设施,充分发挥红色教育基地作用;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2020-2021年度完成低改6.43万亩,占总任务量的104%。其中:更替改造1.51万亩,占任务的106%;补植改造2.16万亩,占任务的103%;抚育改造1.55万亩,占任务的103%;封育改造1.21万亩,占任务的101%。建设重点区域0.33万亩,占任务的100%。建设低改示范基地8个,其中“四化”基地4个。我县通过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切实极大地改善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了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拥护。

三、所做工作

1.深入开展调研、认真规划项目。为了让项目符合政策、符合实际,发挥最大效益,更好地促进老区发展,每个项目均经过调查研究论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用于当地民众急切需求的乡村道路建设等民生事务。在项目编制中我们优先考虑公益事业,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其次是基础设施建设,如普通国省道改造、乡村道路建设等;三是生产发展,如低质低效林改造等。

2.积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为规范革命老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措施,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革命老区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管理,专项用于上级批复的建设项目,不截留,不挪作他用,不用于平衡预算。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合同协议协定、工程进度拨款。

3.努力做好项目实施。项目实施的好坏是革命老区项目资金是否发挥效益的关键,我们把项目实施作为管好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关键工作来抓,各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努力做好项目实施,把项目做成民生工程、精品工程。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的要求,把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纳入绩效管理,切实发挥项目最大的效益,改善老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老区可持续发展,同时确保把党中央对老区的深切关怀落在实处。

四、下一步工作

我县将继续按照《江西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及上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安排、管理和使用好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