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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2022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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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2022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

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情况汇报

2022年,我县争取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9247.1万元,其中《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赣财预指〔2021〕106号)6876万元,《关于下达2022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赣财预指〔2022〕29号)774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补助资金的通知》(赣市财预字〔2021〕45号)1597.1万元。

一、项目安排情况

2022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9247.1万元主要用于国省道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市政基础设施、低质低效林改造等重点民生事务,具体项目:

1.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1097.1万元;

2.S448宁都城区段公路改建470万元;

3.国省道危桥改造227万元;

4.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391万元;

5.“四好农村路”“五路”2270万元;

6.大布桥建设482万元;

7.东韶小桥建设70万元;

8.S314石汉桥100万元;

9.翠微路、龙湖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2500万元;

10.蔡江乡蔡江村道路建设60万元;

11.梅江镇七里村污水管网50万元;

12.梅江镇赖坑村桥梁建设50万元;

13.梅江镇长木村水陂建设50万元;

14.肖田乡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改造78万元;

15.东韶乡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改造78万元;

16.小布镇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改造500万元;

17.安福乡农田水利灌溉设施60万元;

18.崇文路西延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714万元。

二、项目实施成效

2022年,我县完善交通路网,优化交通布局,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国省干线公路建设85公里,“四好农村路”建设85公里。项目实施有力改善了老区交通网络,提高了群众出行效率,促进了沿线经济发展,增强了革命老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相得益彰。我县全年共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7.84万亩,其中:更替改造0.72万亩,补植改造3.3万亩,抚育改造0.12万亩,封育改造1.83万亩,建设“四化”基地1个,预期增加活立木蓄积1.6万余立方米。通过低产低效林改造补植等营林措施,优化了城镇周边林相景观,提高了森林固碳、涵养能力,增强了森林生态功能,为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完善城镇功能布局,提升宜居宜业水平,强化综合服务能力。我县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完成翠微路、龙湖路、崇文路西延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小布镇、肖田乡、东韶乡等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完成安福乡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建设等。城镇更新行动提高了人居环境水平,支持了城乡补短板强弱项,推进了乡村振兴全面发展。

三、工作做法

坚定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中央财政在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的倾斜支持力度,深刻领会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新使命新要求,广泛凝心聚力,为振兴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统筹项目全过程。坚持调研开路,眼睛向下、脚步向下,深入城乡基层,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以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等为重点,啃掉“硬骨头”。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落实资金使用责任,以“问效”为抓手,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强化项目验收标准,确保建设内容高质稳定,避免事后返工。

落实绩效应用。健全差别化绩效评估体系,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化绩效考核。推进项目建设绩效自评,总结精品工程案例,积累优秀经验做法,完善工作机制,培育壮大特色项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提升干事创业的本领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目标是奋斗方向,问题是时代声音。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既增强方向感、计划性,又增强精准性、实用性。基层实践既需要在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又要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才能有效化解决问题、达成目标。

持续激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充分挖掘本土特色,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讲好红色故事、赓续红色血脉。以革命精神为基,红色资源为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启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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