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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都县政企圆桌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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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宁都县政企圆桌会议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都县政企圆桌会议制度(试行)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政企圆桌会议制度(试行)》(赣市府办发〔20216号)有关要求,面对面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推动企业提质增效、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方式

政企圆桌会议是由县领导主持召开的专题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的议事会议。企业家代表主要围绕本企业、本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政府层面给予协调支持的事项发言。责任单位围绕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场解答回复,并由各产业链牵头单位和县主工办抓好会后跟踪落实。

二、会议类型

政企圆桌会议分产业链会议与综合性会议两种类型。

(一)产业链会议。产业链会议由县领导(产业链链长)主持召开,各产业链牵头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并邀请本行业企业家代表或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参会,原则上每2个月召开一次。

(二)综合性会议。综合性会议由县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相关县领导及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并邀请一、二、三产业内10家左右企业家代表或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参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三、办理机制

(一)会前筹备

1.议题征集。产业链会议,由召开会议的产业链牵头单位提前收集本产业内企业反映的问题。综合性会议,由各产业链牵头单位根据预备会议通知,收集需县委、县政府统筹解决的问题,报县主工办汇总。

2.议题审定。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由各产业链牵头单位进行初审和筛选,研究提出问题解决的责任单位,每月18日前报县主工办汇总,并发送至涉及的县直部门研究解决意见,相关单位须于收到意见函3日内反馈意见。各产业链牵头单位(链长制会议)和县主工办(综合性会议)定期提出上会企业名单及问题清单,呈相关县领导审定。

(二)会后办理

1.事项交办。对会议议定事项,分别由各产业链牵头单位(链长制会议)和县主工办(综合性会议)下发任务清单,并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时限,由责任单位及时办结或由各产业链链长调度解决;由各产业链牵头单位汇总办理情况,并报县主工办备案。

2.销号管理。相关责任单位应于会后2个工作日内联系相关企业,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并反馈企业,需一定时限解决的,要加快推进,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 3个月,并于每月25日前将办理落实情况反馈至各产业链牵头单位(链长制会议)及县主工办(综合性会议)。对已办结的,由责任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在 2个工作日内将办结情况报送各产业链牵头单位(链长制会议)及县主工办(综合性会议),呈县领导审核销号,销号后报县主工办备案。

3.情况通报。在每次政企圆桌会召开时,由各产业链牵头单位(链长制会议)及县主工办(综合性会议)对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解决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跟踪问效。各产业链牵头单位(链长制会议)及县主工办(综合性会议)负责对问题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解决进度慢、企业不满意的事项及涉及的责任单位,提交县政府督查室。

(二)强化督办反馈。县政府督查室根据跟踪问效情况,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单,限期整改落实。

(三)及时通报处理。经县政府督查室督办后仍未落实到位的责任单位,由县政府进行通报,同时将通报结果呈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报送纪检、组织等部门,作为年终评优评先、干部任用等重要依据;对涉及驻县单位的,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宁都县政企圆桌会议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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