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都县“节地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都县“节地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2021—2023年)
为充分发挥土地资源要素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资源,有效保障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用地需求,提高全县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保障能力,按照“盘活存量、控制增量”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结合《赣州市“节地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增量与存量并重。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开源与节流并举,统筹安排新增和消化存量建设用地,切实保障民生工程、重点产业、重大平台项目用地需求。
(二)坚持节地与提效并进。坚持节约优先,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以盘活存量为重点,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和“节地增效”行动,推动全面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服务与创新并行。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创新批而未用土地消化举措,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既不浪费又防止产生新的批而未用。
二、目标任务
2008-2020年,我县批而未用土地11602亩,其中批而未供面积8836亩、供而未用2766亩,批而未用率35.74%,消化周期为4.6年,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消化处置批而未用土地任务重。一是将盘活批而未用土地作为破解项目用地难题的突破口,持续三年重点推动批而未用土地消化攻坚,新上项目优先利用存量土地,力争到2023年底批而未用率降至20%、消化周期降至2.5年以下。其中2021年消化批而未用土地6284亩(含2020年新批单选项目消化2738亩)。二是加快2766亩供而未用土地消化,供地两年以内未开工的要充分开发利用,供地两年以上未开工的要收回。三是2021年底前,完成工业园“三项评估”和1005.8亩的批而未用土地处置任务,对审计查出的涉嫌闲置土地与疑似闲置土地开展处置。四是全面推进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加快推进工业“标准地”,实现2021、2022、2023年新增工业用地分别不低于60%、80%、100%以“标准地”方式供应。五是提升工业园区品质,力争亩均投资强度达到300万元,税收达到15万元。
三、主要措施
(一)摸清底数编方案
将批而未用土地核销与全县高质量发展的项目用地相衔接,在全面掌握2008—2020年新批国有建设用地征收、供应和开发利用状况的基础上,采取“图斑、批文、实地”三结合的调查方式,完成调查摸底。摸清底数,查清批而未用土地位置、数量和类型。逐宗核实登记,绘制分布位置图,细化每一宗地的面积、权属、处置期限、处置方式、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台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二)分类处置消存量
1.对批而未供土地处置
(1)加快征拆动工一批。对因土地征收难、征拆慢形成批而未供的,进一步加强调度,科学制定征拆补偿方案和征拆计划,解决清场腾地“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集中力量依法开展征地拆迁和清场腾地工作,尽早形成供应条件,加快实施供应,推进项目开工。对工业园竹笮低丘缓坡试点地块、城市建设核心区、翠微峰大道(原外环路)拆迁安置地块、规划梅江小学地块、东方尚品楼盘南侧地块、交管中心地块、教育文化园区及党校南侧地块以及黄陂、洛口、长胜、石上、小布等乡镇项目用地重点进行突破,力争3年内处置消化2600亩。
(2)批文调整盘活一批。对近期确实无法使用、坐标位置发生偏移无法供地使用的批而未供土地,在未改变地貌的前提下,加强与省市等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对接,取得上级支持,借助技术服务单位的技术支撑,探索申报取消用地批文,提出调整盘活用地的计划、耕占指标、报批规费等优先保障急需急报项目。主要对城南停车场备案坐标偏移在老鹰山地块、水东大桥西桥头加油站西侧地块、原报批新庄幼儿园地块、原报批三小扩建地块、原报批石上养护中心地块、原报批洛口变电站地块、原报批城北幼儿园偏移地块、原报批钓峰敬老院地块、原报批对坊卫生院地块等9个地块471亩土地申报批文调整。
(3)招商引资落户一批。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资本招商,引进承接一批好项目、大项目。项目选址优先选择批而未用土地,推进项目迅速落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原报批的五大专业市场、汽车城项目、青塘恒丰矿业项目、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及旅游开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加快工业、旅游和城市项目建设,消化处置批而未用土地2800亩。
(4)创新方式供应一批。将批而未用土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违法用地整改、边角地块、历史遗留供地问题,创新供地方式,提高土地供应率,消化一批批而未供土地。如永宁文化公园(原塔山公园)游乐园、泓铭源农庄、小布大土楼酒店等违法整改项目用地。
(5)加大投资处置一批。对政府投资的城市公共道路、绿地、广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用地的供应,加快标准厂房E区、F区的土地供应和建设进度,尽快达到消化举证条件,完成消化处置。
(6)单选项目消化一批。对我县单选项目所涉兴泉铁路宁都段重点工程涉及2738亩土地完成供地和消化举证。
2.对供而未用土地的处置
(1)强化服务开工一批。对己供土地中开发建设缓慢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梳理未按期开工建设及进度缓慢的原因,深入企业和项目施工现场,按照一地一议、一企一策的原则,分类制定解决措施,如工业园区成功服饰、华恩工艺、新柔航空、福明林业科技等几宗土地。通过面积较大的划拨用地纳入政府储备,公开出让的协商收回,符合转让条件的分割转让或合作开发等方式,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对基本建设达到举证条件的江铃希望小学、东源府、凌云台、檀越府、翡翠城、宁贤府等项目用地,加快完善相关手续,落实举证措施。
(2)闲置土地收回一批。结合工业园区“三项评估”工作,对高斯柏门业、卡迪奴、凯尔十字绣和调查的年度疑似闲置土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招商引资单位要加强与企业沟通协调,切实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按照市政府《全市工业园区批而未用及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赣市府办字〔2021〕6号)文件要求,对未动工开发满1年不满2年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依法征缴土地闲置费;对闲置2年的依法予以收回。
(3)国有平台开发一批。对已经划拨供地国有平台、政府投资的项目用地未开发建设的,县自然资源局要逐宗督促建设单位提出处置方式及整改时限。长期不开发已构成闲置的,依法予以收回;对区域位置较好,达到开工条件的,要限期开发建设;对已抵押的地块,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限期开发建设。
(4)低效用地利用一批。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推进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合三项评估低效用地评估的成果,完成上一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制定用地、用电、用能、用水、排污、信贷等资源差别化政策,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反向倒逼机制。对“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列入淘汰类的产能过剩、“僵尸企业”项目用地,要积极引导退出,实现腾笼换鸟。对低效用地,在符合规划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探索新型产业用地(MO)再开发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开展“节地增效”行动,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攻坚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重要举措,各乡镇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项目建设单位是“节地增效”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把“节地增效”行动摆上更加突出位置,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县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加快消化。各乡镇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项目建设单位要突出重点,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保障民生工程、重点产业、重大平台、乡村振兴项目落地,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建立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台账,灵活运用政策,分类认定,分别处置,推动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严禁“为了消化而消化”随意扩大供应面积、虚假供地,造成土地浪费。
(三)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年度消化批而未用土地攻坚方案,明确年度消化处置地块及进度安排,攻坚方案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县自然资源局要强化对“节地增效”行动的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要将节约集约用地和闲置土地处置纳入乡镇及单位高质量发展考评的重要内容。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与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对接,及时上报每月消化批而未用土地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年度内消化处置进度缓慢,未达到批而未用土地处置任务的乡镇和单位,将由县政府对乡镇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违法违规批地、虚假供地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宁都县2008—2020年批而未用土地及处置措施情况统计表
宁府办字〔2021〕26号 附件:宁都县批而未用土地情况明细汇总表
关于印发宁都县“节地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