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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征求《赣州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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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贵局转来《关于再次征求<赣州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经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修改意见建议。

修改意见建议:建议将《宁都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列入赣州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的梅江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予以立项实施,争取中央、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支持。

立项理由:宁都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严重,采矿遗留的大量废石土无序堆放,结构松散又无支档保护,容易成为泥石流物源,对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同时采矿废石土占用破坏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植被难以生长,水土流失现象加剧,生态环境恶化,居民正常生活、生产遭受严峻考验,为此迫切需要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以恢复矿区生态地质环境,大大减轻对梅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20206月,我县已聘请江西赣南地质工程院编制了《宁都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宁都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本项目区需治理面积约2400亩,投资概算为6300万元。

治理方式:对拟治理区采取生物治理和工程治理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固源和生物治理等措施,实现对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治理。本着突出重点、废弃矿山综合利用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开展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工作部署共分为6个分部工程和一项监测措施,即: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地形地貌整治工程、截排蓄水工程、林草复绿工程、废弃硐口封堵工程、管护工程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项目工期:2022-2023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