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都县2025年第一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汇总
1.县司法局意见:该文稿应征求起草部门法律顾问的意见,并由合法性审核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采纳)
2.县文广旅局意见:该方案拟征收的地块范围内地表上无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如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发现文物,要及时停工,并第一时间向文化(文物)等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采纳)
3.县林业局意见:该开发方案未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一级公益林、一级保护林地、自然公园、风景名胜等区域;同意该批次土地报批,但项目完成用地预审后,项目所涉林地、湿地等相关审核审批手续,在未办理所涉相关审核审批手续前,不得占用林地、湿地等区域。(采纳)
4.县发改委意见:该开发方案符合宁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并已列入2025年度实施计划。(采纳)
5.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