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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专项衔接补助资金(第二批)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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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县各行业部门: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乡振指〔2022〕15号)精神,现将2023年度财政专项衔接补助资金(第二批)10924万元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21305扶贫”。请各乡镇、各行业部门抓紧从已建立的2023年度项目库中筛选项目、申报及实施,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宁都县财政局

      202212 07





2023年度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第二批)到账及分配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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