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 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赣乡振字 [2021]1号)及《江西省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操作指南》相关文件精神对项目库动态调整的要求,结合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实际,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乡镇和有关部门对2023年度入库项目进行了清理调整及补充完善。此次调整,共调减项目163个、资金23239.4万元,新增加入库项目59个、资金13980.47 万元。调整后的项目库,符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项目建设要求,无负面清单内容。项目库最终入库项目966个、资金总量69186.97万元。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 小组审核,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形成了“宁都县巩固脱贫攻 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调整)”,在县信息公开网站公 示、公告无异议。现将调整后的项目库批复给你们,请各乡镇、各单位对照批复后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 展项目库入库项目计划,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待各级衔接补助资金下达后,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从项目库内选择项目实施。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