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乡村振兴局有关全面完善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及项目库操作指南等文件精神,宁都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调整)入库项目经村组申报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征求县相关部门初审核定后,于8月16日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宁都县2023年度项目库(调整)入库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
对公示拟入库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宁都县乡村振兴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7日—8月26日(10天)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梅江中路12号
联系电话及邮箱:0797-6968732 ndfpbjcg@163.com
监督电话:0797-6832830;12317
宁都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