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县各行业部门:
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 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赣市财农字〔2023〕64号)、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乡振指〔2023〕6号)精神, 下达我县财政专项衔接补助资金2521.42万元(省级专项衔接补助 资金846万元、市级专项补助资金1675.42万元)。现将2023年度 财政专项衔接补助资金(第六批)2521.42万元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21305扶贫”。请各乡镇、各行业部门抓紧从已建立的2023年度项目库中筛选项目、申报及实施,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宁都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