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三大攻坚 > 乡村振兴

关于批复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通知

访问量: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赣乡振字[2021]1)及《江西省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操作指南》及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实际,各乡镇、县行业主管部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申报了2024年度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库入库项目。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审核,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形成了“(宁都县)赣州市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录入表”,在县信息公开网站公示、公告无异议。现项目库批复给你们,请各乡镇、各单位对照批复后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项目库入库项目计划,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待2024年度各级衔接补助资金下达后,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从项目库内选择项目实施。

(宁都县)赣州市2024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录入表



         

            宁都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31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