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8号)精神,围绕江西省农业农村厅“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健全针对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保障体系,增强我县蔬菜产业发展活力,促进小农户增收致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强农惠农宗旨,切实增强小农户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着力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努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扶持小农、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原则,推进我县设施蔬菜-“宁都辣椒”价格指数政策性保险工作,增强广大小农户抗市场风险能力,促进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保险内容
(一)保险标的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设施蔬菜-“宁都辣椒”可作为保险标的:
1.经过县农业技术主管部门认可、以采收鲜果或红果销售为种植目的的非观赏性辣椒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2.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3.纳入县统计范围的规模设施蔬菜基地连片种植5亩及以上的“宁都辣椒”。
4.保险面积应为“宁都辣椒”实际种植面积,保险期间内间种、套种其它蔬菜占比在30%及以下时,不扣减保险面积;其它蔬菜占比达30%以上时,按比例扣减保险面积。
(二)投保人和投保方式:
经宁都县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可的,种植辣椒连片面积≥5亩的种植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龙头企业均可以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实行集体投保方式,每个辣椒种植基地作为一个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由各乡镇蔬菜办公室组织投保。
(三)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原因造成上市的保险蔬菜-“宁都辣椒”采摘期内平均地头收购价格低于约定的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机构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约定目标价格为1.5元/斤。
平均地头收购价格由县蔬菜办每天采集各个蔬菜基地采摘期内的地头收购价格和销量,建立每一基地各品种的数据台账,经县蔬菜办、人保财险宁都支公司和被保险人三方确认一致后,以采摘期内的总销售数量与总销售金额加权平均的方式确定每一基地各个品种的平均地头收购价格。
(四)保险责任期间
在保险期限内,自设施蔬菜-“宁都辣椒”成熟采摘时起至采摘完毕时止,最长不得超过8个月(各栽培茬口保险责任期间见下表),具体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栽培茬口 |
定植时间 |
保险期间(采摘时间) |
春提早茬口 |
1月 |
3月-9月 |
越夏茬口 |
5月 |
7月-12月 |
秋延后茬口 |
8月 |
10月-12月 |
越冬长茬 |
9月 |
11月-6月 |
(五)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
保险金额2000元/亩、基础费率20%、保险费400元。
(六)赔偿方式及赔偿对象
保险设施蔬菜-“宁都辣椒”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依据县蔬菜办提供的各个辣椒基地各品种的地头平均价数据、每个辣椒基地的投保面积及其他相关材料,保险机构根据每个辣椒基地在采摘期内各个辣椒品种的产量和收购价格,计算每个辣椒基地的加权平均地头收购价格。属同一投保人同一基地的各棚地头收购价格不单独计算,统一执行同一基地的加权平均收购价格。
保险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赔偿,在采摘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赔付,将赔款逐笔支付到保险单中的被保险人。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元/亩)×保险面积(亩)×市场价格跌幅
市场价格跌幅=(1-/)×100%
:保单约定目标价格(元/斤)
:采摘期平均地头收购价格(元/斤)
(六)操作模式
1.承办机构
根据宁都县2019-2021年度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服务项目招标采购结果,宁都县设施蔬菜-“宁都辣椒”价格指数政策性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公司承办。
2.资金筹集
保险费按省财政承担50%,县财政承担30%,参保农户承担20%的方式筹集。
保险机构在农户缴纳自缴保费后给予承保签单。
县财政局做好财政预算安排,根据保险机构实际承保签单数据,向保险机构拨付省级和县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季结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蔬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局、县人保财险公司等单位负责我县设施蔬菜-“宁都辣椒”价格指数政策性保险的指导、检查、协调和落实等工作,及时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工作指导,促进设施蔬菜-“宁都辣椒”价格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在辣椒定植一个月内组织农户完成投保,同时共同做好宣传、投保和查勘、理赔等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开展设施蔬菜-“宁都辣椒”价格指数政策性保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把这项惠农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动员,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普及设施蔬菜-“宁都辣椒”价格指数政策性保险知识和政府优惠政策,持续增强小农户的保险意识。保险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主动公示承保情况,理赔结果等内容,公开业务投诉渠道,按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