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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都县5G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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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都县5G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宁都县5G发展工作方案》已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都县信息化暨大数据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4日


宁都县5G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5G发展规划(2019-2023年)的通知》(赣府发〔2019〕4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5G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62号)、关于印发《赣州市5G发展工作方案》(赣市信数字〔2019〕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我县5G网络建设,促进我县5G网络高质量覆盖,加强5G产业,现结合我县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抢抓5G发展机遇,紧抓5G发展历史窗口期和战略机遇期,坚持需求牵引、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开放共享,以网络为基础、以创新为动力、以应用为抓手、以产业为核心、以安全为根本,大力推进5G网络建设和融合应用,推动5G应用产业协同创新,构建具有宁都特色的5G应用和产业生态体系,打响宁都数字经济品牌。

到2021年,实现中心城区和重要功能区5G网络连续覆盖,基本实现5G规模商用组网,5G产业生态体系基本构建,5G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1.争取通信运营商的支持。各通信运营商要积极争取省、市公司的支持,在5G建设、应用和资金等方面对宁都予以倾斜,推动宁都5G应用加速发展。〔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赣州铁塔分公司宁都办事处〕

(二)加快网络部署

2.壮大网络规模。加快5G网络规模部署,在选定的区域内建设5G基站和配套网络,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工业园区、中小学校等区域5G网络深度覆盖,满足不同区域、不同场景下的差异化应用需求,建成5G高品质体验区和先行区。到2020年底,宁都电信与宁都联通共建共享103个以上、宁都移动130个以上。〔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赣州铁塔分公司宁都办事处〕

3.编制网络站址规划。赣州铁塔分公司宁都办事处统筹做好5G站址以及基站配套设施(管线、局房)专项规划,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将基站站址规划内容纳入地方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站址、机房、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规划,5G网络建设涉及的基站等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责任单位:赣州铁塔分公司宁都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相关乡(镇)政府〕

4.统一网络报建手续。结合5G基站高密度、微小化的特点,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住建、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5G网络建设的报建资料文档格式,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建设进度,因架设铁塔、基站等利用他人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可依地役权合同申请地役权登记,由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加快办理。〔责任单位:县行管委、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

5.开放公共建筑设施。开放政府机关、医院和学校等公共机构的建筑物及所属用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以及政府投资的机场、公路、铁路、桥梁、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为5G基站、通信机房及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提供场所和施工便利。〔责任单位:县相关单位、相关乡(镇)政府〕

6.统筹杆塔资源共享。由县城投集团公司统筹,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相结合,推进路灯、监控、交通指示等各类杆塔资源与铁塔基站、电力杆塔等的双向开放共享和统筹利用,推动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杆塔建设和改造,有效整合5G站址资源。〔责任单位:县城投集团公司、赣州铁塔分公司宁都办事处、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相关乡(镇)政府〕

7.强化基站电力保障。对5G基站及配套设施用电报装提供“一证办电”“网上办电”等便捷服务,保障5G基站正常用电需求。建立定期协商机制,针对5G高耗能情况进行增容,在保障基站用电需求上应尽可能提供直接接入的供电方式,对具备条件的5G基站及机房等配套设施由转供电改直供电。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5G发展的若干措施》(赣府厅字〔2019〕62号)明确的用电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相关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

8.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加快网络部署。优先考虑利用旧原有铁塔、机房、传输光缆、电源设备、机房配套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的浪费。〔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赣州铁塔分公司宁都办事处、县广电网络公司〕

(三)夯实平台建设

9.推动政务数据共享。立足省、市、县一体化数据共享开放体系格局,依托市、县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政务数据库,推进市、县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为5G政务应用提供政务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行管委〕

10.打造交流合作平台。依托5G产业链相关企业、基础电信企业打造5G产业交流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四)加大应用示范

11.5G 文化旅游。在重点旅游区和景点建设5G基站,推动“5G ”在文化和旅游等领域的应用,构建具有宁都特色的旅游5G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

12.5G 工业互联网。开展“5G 工业互联网”示范应用,不断深化“互联网 先进制造业”,开展多种场景的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13.“5G VR”示范应用。开展“5G VR”示范应用,布局“产品 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以云VR产品为依托,在工业、旅游、安防、娱乐、医疗、教育等领域,提供高质量、优质体验的VR应用服务。〔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工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

14.5G 医疗。推进“5G 医疗”试点示范工作,开展5G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医院内部5G网络覆盖,开展5G远程会诊和5G远程手术等试点示范,为病房、医疗诊室等场所5G应用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15.5G 农业。推进“5G 农业”试点示范工作,综合应用4G/5G/NB-Lot/eMTC等技术,在生猪养殖、脐橙种植、蔬菜大棚等特色领域,推进5G应用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各环节加速融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6.5G 教育。推进“5G 教育”试点示范工作,促进5G与人工智能、VR/AR、8K全景直播互动等技术深度融合,探索3D模拟、VR沉浸式、情景嵌入式等教学方式,形成可交互、沉浸式、个性化、终身制学习教育模式。〔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

17.5G 智慧城市。推进5G在智慧城市中的应用,重点推广在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市场监管、智慧养老、智慧家居、智慧环保、智慧水利、智慧工地等领域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管大队、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城投集团公司〕

(五)加强产业培育

18.发展5G核心器件。以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等细分行业为基础,重点布局传感器、智能终端、基础元器件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力争培育1-2家5G智能硬件、5G核心元器件等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19.提升信息应用水平。发展5G软件服务产业,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在数字经济各领域、各环节的广泛应用,不断提升5G时代数据资产的综合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0.扶持本地企业发展。扶持孵化一批宁都本土5G产业链相关企业。加快推动5G产业项目建设,尽快发挥5G产业项目经济效益和示范带动效应。〔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

21.引进重点企业落户。瞄准国内外技术领先、产品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好的知名企业,主动上门对接,强化精准招商,力争引进1-2家与5G产业链深度融合的重点企业落户。〔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乡(镇)政府〕

22.做好人才服务。打造5G应用创新中心与人才服务中心,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与人才资源优化配置,鼓励企业、团队、个人参与5G创新应用的研发与推广,举办5G创新应用比赛,发掘一批5G创新创业团队。〔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人才办、县教科体局〕

三、保障措施

23.加强政府统筹。县信息化暨大数据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5G发展,协调解决5G疑难站址及产业发展、应用推广的重大问题,推动本区域5G发展。〔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相关单位〕

24.优化外部环境。积极开展5G基站建站前的电磁兼容分析和频率干扰协调。加大对5G基站电磁辐射科学认知的宣传,对5G新技术、新业态等实行审慎包容监管,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和应用的外部环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行管委、县生态环境局、县教科体局、县广电新闻中心〕

25.强化安全保障。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拆迁和破坏移动通信基站及配套设施,若因市政建设、规划调整确需拆迁的,应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加大对伪基站打击力度,规范无线信息采集行为。加快构建5G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建设5G网络安全防护平台,保障5G网络和用户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

26.完善审批流程。为破解5G基站建设过程中选址难、入场难、协调难问题,将建筑物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含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纳入政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或纳入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各相关单位要简化5G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和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使通信基础设施正式成为相关建筑物工程建设项目报批、验收的必备配套内容。〔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行管委、县工信局、赣州铁塔公司宁都办事处〕

相关解读:《宁都县5G发展工作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