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公共资源配置 > 征地拆迁

关于调整宁都县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计税基准价格的公告

访问量:

鉴于宁都县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近十年未进行调整,部分存量房住宅数据未采集及评估录入存量房交易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61)有关要求,经委托合法的中介机构对位于宁都县县城住宅非住宅存量房进行采集评估,并通过广泛论证,决定对宁都县存量房(住宅非住宅)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的计税基准价格将于202371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宁都县存量房(住宅 非住宅)交易计税基准价格

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27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