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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宁都县2020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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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大棚设施蔬菜基地建设标准,提高基地建设质量,降低产业运营风险,推进蔬菜种植设施化、专业化、标准化,促进蔬菜产业提档升级,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及模式

(一)发展目标:按照“南菜北粮”总体产业布局,重点巩固提升省道S448线蔬菜产业带及青塘富硒蔬菜产业园建设,坚持高质量发展原则,全力推动蔬菜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将我县打造成为赣东南蔬菜重要集散地和赣南蔬菜产业发展主产区,唱响宁都富硒蔬菜品牌。

(二)发展模式:稳定和完善“七统一分”发展模式,继续执行原有支持政策,坚持小农户种植,大力培育本地基本菜农;探索开展“县出资、乡建设、村管理、户种植”基地建设模式试点,满足不同农户需求,多渠道筹措资金,壮大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

三、工作重点

1.合理布局选点。对照目标任务要求,按照大棚蔬菜基地建设规范,合理规划,科学选址,充分考虑土质、排灌、电力、交通、土地利用率及经营主体落实等因素,加快落实基地选址与土地流转工作,为基地建设后续工作奠定基础。

2.优化棚型结构。今年统一推广采用改进优化的棚型结构设计,改进后的棚型顶部为人字形骨架,竖式通风口,内拱二膜安装卷膜系统与独立封闭系统,有效提升大棚保温、通风性能;结合实地,综合大棚排水、保温、通风、生产作业等因素,合理布局大棚朝向,统一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单个棚体大小在5000平方米左右、水槽长度不超过60米。

3.规范建设程序。规范大棚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流程,按照相关程序,选择实力强、信誉好、负责任的施工企业承建相应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开展施工。

4.培育本土菜农。按每户种植面积一般农户10亩左右、贫困户5亩左右落实种植农户。鼓励返乡创业人员、村干部、党员领种大棚。积极发现和培育一批热爱农业、懂技术、善管理,且有一定文化素质的优秀菜农,培养成为我县本土技术员,经县蔬菜办考核合格,可聘用为本基地技术员,并享受补贴支持。

四、扶持政策

(一)一般大棚蔬菜基地奖补。

对非县引进企业和大户新(扩)建的大棚蔬菜基地,新(扩)建集中连片100亩及以上蔬菜钢架大棚,坚持先建后补原则,给予市级奖补标准大棚7000元/亩,不再享受其他县级配套奖补。2019年以前已经通过市、县级验收的继续执行原奖补政策。

(二)高标准大棚蔬菜示范基地奖补。

1.钢架大棚设施奖补。对新(扩)建相对集中连片100亩及以上蔬菜钢架大棚,每亩大棚市、县共补助2万元,同时,按期按质完成大棚建设的,县级再给予奖励每平方米3元。

2.信贷支持。对新(扩)建基地内种植户,需要且符合“财政惠农信贷通”、“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等政策,由县金融局牵头县农商银行、九江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其中“七统一分”模式的基地,给予符合贷款条件的种植户每亩大棚银行贷款2.5万元,贷款期限3年,贷款利率统一为优惠利率。贷款期内,由贷款主体按季支付贷款利息,县财政给予全额贴息3年,3年期满后由贷款主体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额度按基地实际规模面积总体控制,每户贷款最高不超过37.5万元。

3.技术支持。对2018年以来新建的高标准大棚蔬菜示范基地给予技术支持,由各蔬菜基地合作社聘请技术人员为其提供技术服务,县给予基地合作社每名技术人员每年5万元的工资补助。每名技术员负责1-2个基地的技术指导,负责指导大棚面积300亩左右,负责2个基地时应相邻或附近。支持各基地培育本土技术员,经县蔬菜办认定符合条件,并聘请为基地技术员,县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的工资补助。

4.基础设施支持。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基地所涉及项目规划、设计、质量监督,并负责技术指导,参与相关项目的验收;土地平整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并按2000元/亩标准由乡镇包干使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原则上控制总投资标准为每亩1.5万元以下(大棚奖补面积),其中水利设施工程8000元/亩(排水3000元/亩,水源灌溉5000元/亩),电力工程2000元/亩,道路工程3000元/亩,土地平整按2000元/亩。

5.冷链设施支持。对各基地新建50平米以上村级小型冷库,给予基地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建设冷库补贴6万元。立项支持建设县冰瓶厂和大型仓储冷链设施,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