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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证核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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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内容:植物检疫证核发

二、办事流程:符合许可条件,申请人填写检疫报检单(或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地检疫合格证)→受理→检疫→发证→办结。

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检疫报检单(或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地检疫合格证

2.申请身份证(单位申请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申请电话号码

4.收货人身份、电话号码

5.收货地址

(所有复印件须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签字日期,并提供原件核查)

四、法律依据:《植物检疫条例》

五、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包括现场检疫时间)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有效期内的产地检疫合格证当日办结

六、服务窗口

名称:宁都县行政审批局市县同权受理窗口

地址:江西省宁都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6828177(县林业局森防股)、6926033(驻县审批局林业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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