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各乡镇信息公开 > 小布镇 >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访问量: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1 其他行政职责 生态建设 1.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创建情况
2.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情况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4.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小布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2 环境保护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报告
2.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应急预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63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小布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3 污染防治 1.农村工业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化肥农药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相关政策落实及监管监控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63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小布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4 污水治理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63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小布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5 生活垃圾收集处置 1.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63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小布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6 河沟池塘整治 1.农村河沟池塘整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63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小布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7 其他领域环境保护 1.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砖瓦窑厂治理等工作推进、监督检查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小布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