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重在参与、捐款自愿、鼓励奉
献”的原则,积极倡导全县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每人
自愿捐赠一天工资,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部分节约经费(仅限
工作经费),企业捐赠一天的利润;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
爱心单位建立“冠名慈善基金”和小额冠名慈善基金。活动所募
捐款将全部用于帮困助学、大病救助、困难群众帮扶、资助社会
公益项目等慈善活动。
初审:马祖明
复审:沙 宁
终审:揭登波
发布:信息中心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