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居民:
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为尊重民俗、浓厚节日气氛,县政府出台了县城规划区内限燃烟花的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度过了一个安全、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
截止2月5日24:00,县城规划区限燃规定正式结束,自2月6日00:00起,县城规划区内继续执行《宁都县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宁府发【2021】2号)规定,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烟花爆竹禁售、禁燃规定的,公安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宁都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