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都县文明委《关于开展宁都县第十一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宁文明委〔2022〕1号)要求,中共宁都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了宁都县第十一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经自愿申报、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严格考评、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将宁都县第十一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中共宁都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3日
监督电话:0797-6926600
电子邮箱:ndxcbjswmg@126.com
中共宁都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