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二、《单位收入总表》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单位主要职责
宁都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是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下属单位 ,主要职责有:培养中等专业学历卫生技术人才,促进卫生事业发展,负责基础医学,护理学,乡村医学教育;负责培训全县乡村医生、个体医生等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宁都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属二级单位,主管单位是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纳入本套单位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本单位2021年年末编制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年末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人;年末学生人数679人。遗属人数 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宁都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收入预算总额为 39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52万元;增加292.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晋级和增加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109.05万元,项目支出286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52万元; 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宁都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支出预算总额为39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5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9.05万元, 项目支出2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0.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万元,项目支出28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2.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其中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73.2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7万元;项目支出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宁都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9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5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2.51万元,其中: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73.2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9.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抚排增加8.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万元。项目支出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86万元(包括乡医培训费、业务委托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宁都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宁都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万元,其中:货物预算4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2年宁都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2年预算安排宁都县乡村医生培训项目、与赣州卫校合作办学经费项目、代管资金项目等项目支出,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2年宁都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预算安排项目4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286万元,其中:宁都县乡村医生培训项目11万元,与赣州卫校合作办学经费项目200万元,代管资金项目15万元,代收资金课本费60万元。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第二部分附表。
(十)重点项目: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宁都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0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实行中央八项规定,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
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 2022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1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 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四)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五)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的支出。
(八)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二)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