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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2023年全力拼经济拼发展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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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都县委办公室 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都县 2023 年全力拼经济拼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都县 2023 年全力拼经济拼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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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2023全力拼经济拼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办发〔20232号)和《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室、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拼经济拼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宁都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1.积极向上争资争项。充分发挥专班作用,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储备,争取更多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省基建投资、政策性开发性基金、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等政策支持,争取宁都抽水蓄能电站、景鹰瑞铁路等项目纳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梅江灌区、新中胜一期政策性开发性基金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确保2023年提前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今年6月底前使用完毕。〔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铁办、县属国有企业等,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坚持“六个一”项目推进机制和“三单一函一通报制度”,加快6个省重点、33个省大中型、78个“八大行动”市级调度、75个揭榜挂帅项目建设。推进老旧小区、“一校一路两师三院”、农贸市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争取6月底前宁河大桥建成通车,力争年内完成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9487户、农村公路改造提升450公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城投集团公司等,各乡镇〕

3.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统筹安排县财政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力争2023年筹措不少于120亿元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一站式集成”及民生项目“绿色通道”审批改革,不断健全用地、用材、用能、市政配套等保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快推进。〔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

二、全力推进产业发展

4.全力开展招商引资。紧扣产业招商、资源招商、“宁商回归”三条路径,大力实施招商引资攻坚行动,县本级每季度举办一场专题招商活动。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外出招商1次以上,每支招商队伍每月至少外出招商2次以上,引进一批500强企业、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力争引进重大项目100个以上,20亿元以上项目10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招商小分队〕

5.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围绕1+2+N”产业,鼓励与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合作设立专项基金,“以投带招”引进项目落地。实施领航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成长计划,培育引进更多“链主”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鼓励企业满负荷生产,对2023年度内应税收入比上年增长10% 以上(含本数)且增值税纳税额达5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上一年度停产企业以其正常生产年度为基期计算) ,在享受有关政策的同时,县财政按企业对县财政的贡献度予以奖励,最高可达30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登峰工投公司、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税务局

6.提升产业发展韧性。建立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鼓励县内产业和企业 “互链互通”,推动“宁都造,宁都用”。对本地工业企业以及重点项目采购宁都制造的产品零配件、原辅料用于企业本地加工或项目建设(不含水、电),且年度采购额达50万以上(含本数),按年度采购额 (不含税的市场公允价格) 给予买卖双方各1%的一次性奖励 (双方至少一方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只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享受) ,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7.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落实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数字产业化,力争培育数字经济领域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个以上,加快“千兆城市”建设。推动产业数字化,持续开展产业数字化“十百千万”人才培训,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平台应用。推动数字化治理,全面升级打造“赣服通”5.0分厅专区服务,不断提升“赣政通”应用水平,确保年底完成“城市大脑”指挥大厅规划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持续加大农业农村投入,2023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6%以上。进一步加大种粮奖补力度,在切实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补贴等上级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用于水稻生产投入保持8%的增长,2023年达到1.4亿元以上。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统筹整合资金建设7万亩高标准农田,完成全年播种面积107.69万亩,产量41.7万吨的粮食生产任务。进一步加大农业产业扶持力度,完成1.6亿元“财农信贷通”、5亿元“产业振兴信贷通”放款任务。出台预制菜产业专项扶持政策,把宁都打造成为赣南预制菜核心区、全国预制菜产业示范区、客家菜预制加工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三、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9.促进商贸消费升级。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以上发放电子消费券,大力开展商贸消费促销活动。出台《宁都县促进商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促销支持我县汽车、家电、家居建材等商贸企业开展大宗消费活动,不断挖掘消费市场潜力,培育消费热点,扩展消费场景。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10.拓展文旅消费内容。县财政安排公共文化及旅游专项资金2000万元,促进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宁都县文旅产业扶持政策》《宁都县促进旅游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旅游品牌创建、丰富业态、民宿发展、营销引客等方面给予扶持奖励。落实好“引客入赣”政策,开展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客源地的宣传推介活动。实施“百企百创”文旅消费季行动,高标准办好美食节、采摘节、音乐节、农民丰收节、同一首歌等文旅节庆活动。加快建设“宁都州城文化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推进五星级酒店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城投集团公司、县翠微旅投公司

11.大力提振住房消费。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用好用足政策工具箱,满足房地产行业融资需求。延续县城区购房契税补贴政策至2023年6月30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统一全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落实支持居民一年内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探索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税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宁都县支行

12.挖掘农村消费潜力。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进入县域市场,积极推进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项目建设。开展汽车下乡等活动。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造提升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完善城乡冷链物流骨干网,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大力实施“村播”工程。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供销社

四、不断深化改革开放

13.做优做强国资国企。全面扎实系统梳理摸清资产资源底数,做好国有及集体资产资源清查整合移交工作进一步盘活全县国有及集体资产资源,持续开展融资平台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信用评级,力争县城投集团公司评级上升到AA。健全完善县国有企业重大项目融资清单,定期向主要金融机构推介,切实提高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属国有企业、县金融服务中心

14.提升外资外贸水平。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支持外贸企业抢市场、抢订单,对于符合条件参展企业给予5000元/次补贴。成立服务外资企业专班,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及时发布经贸摩擦预警信息,助企防范和应对经贸摩擦、贸易壁垒。赋能外贸企业发展,开展RCEP政策解读、宣传和推广,组织金融保险、商事法律与财税等人才为我县外贸企业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税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行政审批局〕

1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民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改革、“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改革。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涉企行政执法严格引入企业扫描报备检查制。设立营商环境投诉监督热线,全面受理营商环境各类投诉件的处理;聚焦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纳入全县高质量考核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纪委监委、县工商联等

五、持续精准助企纾困

16.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全面落实《宁都县促进工业投资优惠办法》(宁府字〔20239号),健全精准高效政策兑现机制,做到应兑尽兑。进一步发挥“亲清赣商”“惠企通”功能,接通财政一体化系统,实现惠企政策兑现网上办理、即时推送,推动惠企政策直达企业。进一步完善县领导联系企业制度,持续开展“十联”“入企走访连心”活动,做实做细企业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商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县商务局

17.加大财税支持力度。202311日至202312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含)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 20241231日。〔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

18.加大金融帮扶力度。优化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深化政银企对接,年内完成新增贷款38亿元目标任务。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给予激励资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0.8%,引导宁都农商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推进整村授信担保业务。推动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开展金融专家服务团进园入企服务,满足多样化金融需求。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人民银行宁都县支行、赣州银保监分局宁都监管组

六、大力保障改善民生

19.确保基层平稳运行。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把有限财力用在刀刃上,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基层财政安全平稳运行。进一步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在2022年预算基础上,对公务费和专项业务费压减10%,严控新开支出口子。集中全力保障“三保”支出,2023年“三保”支出预算安排33.23亿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55%,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3.65亿元、保工资16.68亿元、保运转支出2.9亿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0.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建立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延续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放吸纳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就业补贴政策至2023年12月31日。开展就业援助专项帮扶活动,确保全年实现新增城镇就业4000人以上,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9000人以上。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力争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5亿元以上。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3年内培训宁都厨师、宁都幼师各1万人。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对在我市注册、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个月(含)以上且无欠费的规上工业企业,按当年全省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计算单位缴费部分的10%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教科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1.持续提升居民收入。实施重点人群收入增长激励计划,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完善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宁都县医保局〕

22.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改善城乡办学条件,2023年度计划筹措资金3.432亿元,实施新改扩建校建项目24个。举办县第七届全民运动会、全国大学生CUBAL篮球邀请对抗赛(每半年一次)和宁都县“乡村振兴杯”钓鱼比赛。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安排7.4亿资金用于全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长胜、赖村、洛口、黄陂、固厚等5个乡镇区域急诊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以上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个别政策明确时间外)。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市场主体。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形成政策兑现指南,报县行政审批局上线“惠企通-亲清赣商”平台,加强宣传解读,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县政府将适时就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