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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内资企业核准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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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内资企业核准登记办事指南

【内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3、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4、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5、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6、申请设立非公司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7、申请设立合伙企业,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文件的,提交相应材料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8、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全体设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二)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成员名册和出资清单,以及成员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9、申请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还应当提交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内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及具体变更事项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或全体合伙人变更决定书;

3、修改后的章程或合伙协议;

4、变更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应当提交新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5、变更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出资情况表;(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无需公告)

6、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人员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人员的身份证明;

8、变更股东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办理自然人股权转让前,需向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

9、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内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普通注销(需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期45日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确认清算报告的决议;

3、全体清算组成员签署的清算报告;

4、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简易注销(需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期为20日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主体不得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一)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

(二)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对其他市场主体存在投资的;

(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

(四)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五)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不符合《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内资企业歇业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申请办理歇业备案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

2、《歇业备案承诺书》。

【证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2、报纸公告样张(或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声明)。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除外)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申请步骤

办理流程:申请人网上申请/窗口填表申请→受理→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或电子签名→审核→发证→办结。

审批时限:材料齐全0.5天办结。

咨询电话:0797-6827786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如下: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址:宁都县怀德路1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企业开办窗口

网上申请步骤

1、步骤一:浏览器搜索“江西省企业登记网络服务平台”或网址“http://fw.amr.jiangxi.gov.cn/wsdjindex.html

2、步骤二:根据申请事项选择“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或“企业变更(备案)一件事一次办”或“企业注销一网通办”;

3、步骤三:注册账号;

4、步骤四:根据系统页面填报信息;

5、步骤五:电子签名,或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材料到窗口提交

6、步骤六: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