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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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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聚集县委“11234”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预算编制方面。预算编制未细化。2021年在编制预算支出时,未将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细化到具体部门和具体项目。

(二)预算执行方面。

1.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9227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8254万元,占52.29%;非税收入44021万元,占47.71%

2.部分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或未列预算收入。各财政专户利息收入未及时缴库。截至202112月,各财政专户利息收入、各乡镇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直接缴入乡财其他资金账户,未缴入国库。

3.部分收入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非税账反映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专项收入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4.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截至202112月末,中烟公司援建资金、稳就业市场补助资金等代管资金未及时下拨,涉及金额1647.64万元。

5.改变专项资金用途。2021年,在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结余资金、优抚资金中列支乡镇敬老院建设、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及工作经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等。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执行方面。财政专户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未充分发挥财政存量资金使用效益。截至202112月,经建股专户账污水处理管网建设资金2710.97万元、粮食直补工作经费68万元,合计2778.97万元,滞留2年以上未使用。

(四)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部分政府债券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债券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

(五)财政资金存放与管理方面。财政借垫款未及时清理,垫付的交通事故救助资金未及时收回。截至审计日,县财政2021年垫付交通事故救助资金32.2万元未收回。未及时退付政府采购保证金;职工医保基金使用不规范;违规核销财政专户往来款项。

(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3个工程项目预算评审计取工程排污费;1个建设项目结算及审核均未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7个项目结算审核不严,导致多计工程造价。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个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发现以下问题:

4个单位预算执行不严,超预算支出或无预算支出。

1部门预算执行不到位。财政局2021年度预结算评审经费预算1000万元,当年实际未拨付。

)部门预算支出不规范。个别单位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未上缴超二年以上存量资金;超标准发放第十三个月奖励性工资;大额付现;接受不合规发票报账。

)部门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报销不规范;往业款项未及时清理。

(五)部分单位“三公”经费出现增长。

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主问题

1.超标准收取担保费。县扶贫开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超标准向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担保费1.91元。

2.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县翠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未开展2021年度绩效自评。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

1.县儿童福利院黄陂敬老院虚报人数套取救助补助资金。

2.城市五保、孤儿生活费县级配套资金未下拨。

3.2个乡镇敬老院挤占挪用供养专项资金用于管理人员伙食费。

4.长胜敬老院因管理不到位、县儿童福利院因瞒报领养信息等原因截留救助补助资金。

5.赖村、长胜敬老院工作人员套取挪用救助补助资金。

(二)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方面

1.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

2.符合条件人员应享受未享受救助待遇

(三)其他方面

1.超二年以上财政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

2.黄陂敬老院厨房改造工程等4个工程项目高估冒算,多计工程造价6.3万元。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做到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盘活统筹、绩效结果运用的有机结合,切实解决资金结余沉淀、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进一步规范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和指标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减少预算调整事项,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财政部门应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压缩存量资金的规模,并把资金重新安排到急需的领域,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大财政借垫款项的清理,督促借款单位及时归还借款。加快政府债券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时拨付债券资金,并对债券资金实施动态监控,确保专项债券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发挥既定效益。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投资效益。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防止中介机构在项目预算、结算中弄虚作假,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同时,应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制度,以提高项目的可行性,防止预算的随意性,促进政府投资项目高效运转。

(四)加大整改力度,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从严抓实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制度,切实做到“治已病、防未病”。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对审计整改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不到位、屡审屡犯的,整改造假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整改的县纪委监委要严肃调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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