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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水养鱼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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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肥水养鱼?
    当前,农村的河道、水库、水塘大多都承包给私人进行蓄水养鱼。这样做,一方面既发展了农村经济,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河道、水库、水塘的管理和维护,有利于农业的灌溉和生产。但是,降低成本,利润最大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追求。为了降低养鱼成本,不少承包者采用投放无机化学肥料或大量投放低成本的鸡屎、猪粪等进行肥水养鱼,进而使不少河道、水库、水塘的水质极速恶化。只要接近这些水源,就会发现大多数的水质因肥水养鱼而发绿或发黑,有的甚至在老远的地方就能闻到浓浓的腥味,很难看到一处洁净的水源。
    所谓“肥水养鱼”,就是通过向水体施放尿素、碳胺、氯化铵等无机化学肥料以及畜禽粪便等,使水体富营养化,促进水中的植物和浮游生物快速生长,为特有鱼类提供丰富的养料。

二、肥水养鱼对水体产生的危害
    1、氨氮(尿素、氨水等化肥)。经测定使用氮素化肥水域含氮化合物,如果主要含有机氨和氨氮,就说明这水体质量已经受到了污染,水体变黑。有关科研资料表明,一般水体中氨的含量不超过1毫克/千克为宜。氮氨含量的最高允许值为2毫克/千克。如果饮用水的含量超过这个指标,就会给人类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2、硝酸盐。如果在养鱼水体中长期施用氮素化肥,则氮就会以硝酸盐的形式存在。水体中硝酸的含量一般不超过0.5毫克/千克为宜。如果含量很高就会引起人体变性血红蛋白症。水体中对鱼类有害的成分,还有亚硝酸盐和亚硝酸态氮,它们进入浮游生物(藻类、菌类、寄生虫等)体内,被鱼类摄食后可在体内积累。表现症状为鱼鳍,鱼鳞充血。这些物质还能与胺类反应,生成具有致癌物质,人若食用对人体健康威胁很大。
    3、据科学研究分析,磷矿石中砷含量的平均值为24毫克/千克。生活饮用水规定,砷的毒理学指标不超过0.04毫克/升。水库长期施用过磷酸钙和硫酸钾,就会形成砷的积累,水库水排放到自然水域中或用来灌溉就增加了对自然环境的毒害,最终也害了人类自己。
    4、酚类。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中挥发性酚类不得超过0.002毫克/升。由于过量施用化肥培育水质,水体中就会合成一部分酚类化合物,其中苯酚对人类毒性较大,能使蛋白发生变性和沉淀,对动物(人类)各种细胞都有直接毒害作用。
三、肥水养鱼对人体的危害
    在农村,河道、水库、水塘不仅承担着生产、灌溉、洗衣、淘菜的功能,同时,还是一些附近乡镇居民们的唯一饮用水源,与村民们的生活、生产息息相关。有些地方的河道、水库、水塘的水源因投放鸡屎、牛粪等过度而遭严重污染,连洗衣、淘菜都无法利用,更不要说用来当作村民的饮用水源了。过去,因肥水养鱼污染村民饮用水的事情时有发生。据资料显示,在水体中长期使用无机化肥,不仅导致水质严重恶化,并且由于鱼体的富集作用,鱼肉中的铅、镉、砷、汞等有毒有害物质极易超标,危及人类的身体健康。靠大量施用化肥(碳铵,尿素,磷肥等)来培育水体中的浮游生物,虽然可以提高滤食性鱼类(鲢、鳙鱼类)的单产,但是,长期使用化肥养鱼会造成渔业养殖水体环境的污染,有毒害的重金属元素经鱼类吸收后会产生变异和累积,人食用后对身体健康会带来很大的危害。
四、坚决取缔肥水养鱼
    由于肥水养鱼的普遍存在,使本就奇缺的水资源进一步遭到破坏。在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全球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的当今,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重视和保护极为有限的河流、水库、水塘的水质不受污染,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所以各乡镇与相关部门应当果断采取措施,对农村的河流、水库、水塘进行严格监管,对利用河道、水库、水塘进行肥水养鱼的行为,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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