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一、服务内容: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发。
二、办事流程:符合许可条件,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置)→审核→许可决定→发证→办结。
三、申报材料
1.所有人身份证明;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申请表》;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发动机、整机合格证或进口凭证;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发票);
5.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发动机号码、整机号码拓印膜;
6.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免检产品除外)
7.拖拉机运输机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8.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整机照片;
(所有复印件须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签字、日期,并提供原件核查)
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五、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时限压缩2天)
六、服务窗口
名称:宁都县行政审批局4号窗口
地址:江西省宁都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6817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