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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发(办事指南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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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一、服务内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发。

二、办事流程:符合许可条件,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置)→审核→许可决定→发证→办结。

三、申报材料

1.所有人身份证明;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申请表》;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发动机、整机合格证或进口凭证;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发票);

5.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发动机号码、整机号码拓印膜;

6.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免检产品除外)

7.拖拉机运输机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8.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整机照片;

(所有复印件须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签字、日期,并提供原件核查)

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五、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时限压缩2天)

六、服务窗口

名称:宁都县行政审批局4号窗口

地址:江西省宁都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6817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