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内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辖区内2家食品经营单位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宁都县竹笮乡黄吉生早餐店经营的油条(自制)
(一)食品基本信息
食品名称:油条(自制);生产日期:2024.03.06;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检验报告》送达至宁都县竹笮乡黄吉生早餐店,当事人于2024年3月6日自制油条20根在店内销售,并于制作当日全部销售完毕(其中监督抽检12根)。因时间较久,且销售的食品已食用,无法召回,但销售期间未出现不良反应情况投诉。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上述批次油条检验不合格的原因是制作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的,宁都县竹笮乡黄吉生早餐店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四)行政处罚情况
宁都县竹笮乡黄吉生早餐店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制作油条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构成了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事实。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宁市监食检处罚〔2024〕5号)。
二、宁都县竹笮乡陈李达水产经营的泥鳅
食品名称:泥鳅;购进日期:2024.03.06;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检验报告》送达至宁都县竹笮乡陈李达副食店陈李达手中,当事人于2024年3月6日从东门菜市场逢梅海鲜零售处购进上述不合格批次泥鳅7斤,至2024年3月6日全部售出(含抽检的4.8斤)。因时间较久,且销售的食品已食用,无法召回,但销售期间未出现不良反应情况投诉。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上述批次泥鳅检验不合格的原因是进货把关不严造成的,宁都县竹笮乡陈李达副食店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四)行政处罚情况
宁都县竹笮乡陈李达副食店经营兽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泥鳅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构成了经营兽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宁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宁市监食检处罚〔2024〕6号)。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