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人大办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宁都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任免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1个行政单位、1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组成。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内部机构、各专工委共10个,包括:宁都县人民代表大会下设教科文卫委员会、农业和城建环资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宁都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4个工作机构:办公室、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监察司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均为正科级,但后3个没有独立的财务,办公室下设人大代表服务中心,为正股级(事业编制)。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财政、财务收支,小车的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编制人数小计3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5人,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6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6人,行政在职人数26人,工勤编制4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6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2人。
说明: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大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编制仍保留在原任职单位的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有5人(副县级)。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宁都县人大常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712.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3.15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增加、其他收入增加、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纳入单位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2.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98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宁都县人大常委会支出预算总额为712.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3.15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增加、其他收入增加、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纳入单位预算。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80.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1.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1.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1.9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7.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5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3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2.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宁都县人大常委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652.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98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增加、其他收入增加、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纳入单位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7.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5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80.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1.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1.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万元;项目支出7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7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1.7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宁都县人大常委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宁都县人大常委会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7.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02.77万元,下降68.39%,主要原因为:信息网络购建、办公费及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宁都县人大常委会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712.39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宁都县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安排项目2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131.75万元,其中: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71.75万元;其他资金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
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宁都县人大常委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8.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单位逐年减少保留的2辆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