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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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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是主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县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政策;

2、实施和指导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

3、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进行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审验、发牌发证等工作;

4、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监控工作。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49,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9,事业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小计57,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7人。

第二部分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1174.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10.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68.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89.34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7万元,上年结转5.6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1174.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10.7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68.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5.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8.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安全支出968.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89.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2.5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88.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2.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9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715.8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02万元,上升23%。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62.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6,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7,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29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0.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13.3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公务用车使用率高,修理费用增加,运维费用增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四)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附件: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

      附件3: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