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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对《宁都县城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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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宁都县城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
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规范我县城区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营造安全、美观、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参考学习周边县市做法,起草了《宁都县城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一)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二)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
   (三)《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四)《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
   (五)湖南省株洲市等地经验做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为总则共6条,说明了起草背景、依据、适用范围,对户外广告设施、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店招标牌设施进行了解释,明确了部门职责等;第二章为规划管理共2条,明确县城市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宁都县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宁都县城区店招标牌设置导则》,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商业建筑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应同步设计户外广告和店招招牌设施。第三章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共10 条,提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要求、应遵守的规定、禁止行为、设置临时户外广告设施情形、商业户外广告发布公益广告时长限制,办理户外广告设施行政许可需提供资料、流程等;第四章为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共6条,提出店招标牌设置要求、需提供资料、申请流程、应遵守的规定、禁止行为、维护管理要求等;第五章为监督管理共3条,明确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及单位、工作人员不履行规定职责后果;第六章为附则共1条,指出《办法》自2023年6月15日其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