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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关于对《宁都县文旅产业扶持政策(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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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宁都县文旅产业扶持政策

(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十五届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不断增加优质旅游供给,持续优化旅游发展环境,着力提升宁都文旅产业核心竞争力,谋划打造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景区、度假区,建设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街区,实现打造全国红色旅游目的地、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康养旅游后花园、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根据“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起草了《宁都县文旅产业扶持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政策》。

二、文件依据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文旅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2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政策》全文共八个部分第一部分适用范围明确哪些对象可享受政策第二部分项目扶持政策明确经县级以上批准且固定资产投资达1000万元(不含商住等非文旅项目投资)以上的项目享受用地、财税、规划编制补助等方面优惠政策第三部分品牌创建扶持政策,对获评国家5A、4A、3A旅游景区,江西省5A、4A、3A乡村旅游点,五星、四星、三星级旅游饭店,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五星、四星旅行社,3A、2A旅游厕所,赣州礼物旅游商品旗舰店,赣州客家美食旅游旗舰店、宁都美食旅游旗舰店给予相应奖补第四部分重点业态扶持政策,对各类组织或个人研发旅游商品获得国家、省、市文旅部表彰或奖励的以及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文旅融合示范基地、产业集聚区的给予相应奖励;第五部分营销奖励扶持政策,对旅行社、自驾车团队、研学机构引客来宁都的根据引客人数给予相应奖励第六部分金融扶持政策,对符合信贷支持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对拟上市挂牌的企业优先推荐纳入省、市、县企业上市后备库,并享受相关上市奖励扶持政策第七部分资金来源及申报程序,明确奖补资金从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由企业、个人于次年3月31日前向县文广新旅局提出书面申请第八部分附则,扶持政策自2023年7月7日起施行,试行2年。

政策咨询渠道:宁都县文广新旅局

解读人:宁都县文广新旅局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股股长 谌建兰

电话:0797-6832551

地址:宁都县崇文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