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都县规范重点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弱电杆(管)线迁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2年4月25日,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宁都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弱电杆(管)线迁移管理办法(试行)》(宁府办字〔2022〕25号),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已满2年,于2024年5月25日到期。为保障重点工程和政府性投资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杆(管)线迁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经我局与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运营商共同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对2022年版本《管理办法》修订后形成。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赣州市城市管线迁改管理办法(试行)》(赣市建字〔2020〕20号)
3.《赣州市重点工程杆线迁移实施办法(试行)》(赣市重办字〔2018〕18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是制定背景。为进一步规范杆(管)线迁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赣州市城市管线迁改管理办法(试行)》(赣市建字〔2020〕20号)《赣州市重点工程杆线迁移实施办法(试行)》(赣市重办字〔2018〕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县情实际制定。二是适用范畴。全县范围内(含各乡镇)因重点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涉及的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网络和铁塔(供电除外)等杆(管)线和通信基站迁移,适用本办法。三是工程数量核定。需迁移的杆(管)线数量应由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和杆(管)线产权部门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到实地共同勘测核定。四是补助费用标准。重点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设计的杆(管)线迁移等各种费用,分三类情况按相关标准实行一次性补助。五是杆线迁移实施。杆(管)线迁移业主原则上为工程项目业主单位,产权单位负责迁移,双方签订相关杆(管)线迁移的合同,并自签订合同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杆线迁移工程(可根据具体施工情况而定),杆(管)线迁移需按照项目业主指定路线,符合城市规划和“生态红线”要求。六是资金拨付。县政府每季度安排财政部门拨付一次政府投资项目杆(管)线迁移补助资金,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应及时拨付杆(管)线迁移补助资金。七是杆线迁移验收及费用支付方式。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和杆(管)线产权单位共同负责施工过程的检查和中间验收、工程完工的整体验收等工作,验收完成后凭合同发票付清补助款。
宁都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