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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宁都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何勇解读《宁都县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用地全过程纪实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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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何勇解读《宁都县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用地全过程纪实管理的意见》

问:实施《宁都县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用地全过程纪实管理的意见》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何勇:《宁都县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用地全过程纪实管理的意见》文件的制定和实施是为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科学行政的意识,切实改变“工程项目用地重审批轻批后监管”的局面,确实保障我县工程项目用地选址合理、规划合规、报建完备、施工合法。真正落实了工程项目用地管理全过程的监管责任和义务。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认真执行土地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法规政策,把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关,用地单位在申请审批或核准前,须提出用地预审和选址书面申请,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不予通过预审;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要求的,根据投资强度,严格控制供地面积;凡不符合项目建设各项指标要求的,应进行修改调整,若没有通过预审,不再安排项目用地。二是严格工程项目用地规划审查。按照城乡规划要求,科学合理地执行用地定额标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发建设项目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等规划指标,依法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实行工程项目用地批后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放线、埋设界桩,临时用地按要求办理用地手续,建设单位还要制定并落实项目施工范围内耕地耕作层剥离保护利用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确实履行耕地恢复责任。建立跟踪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规划指标落实到位。

问:在工程项目用地选址环节中,各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确保用地选址的合法、合规性,请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别是什么?

何勇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建设项目用地事项的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参与规划选址选线工作,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制度;审查申请用地条件,核实申请用地的权属、地类和面积;评价分析建设项目涉及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等红线底线要素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工作。2.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评估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保要求;3.县林业局: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必要性,选址合理性和用地规模等提出意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加强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服务和指导;4.县水利局:负责评估建设项目对水资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水资源管理要求;5.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设施农用地选址,设施农业建设方案审查;6.县文广旅局:指导和管理全县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重点审核项目用地规模、现状地类、耕地保护、生态保护、林地、湿地、压覆矿、土地报批、土地征收、规划用地性质等。各部门须出具明确意见,签字背书。原则优先在存量建设用地上选址建设、尽量少占耕地、不占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生态保护红线。

问:根据自然资源部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本《意见》有什么新举措?

何勇: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工程项目用地审批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的要求,我们采取如下举措:一是优化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合并效能,将之前选址环节的用地单位多头跑优化为一个部门统一受理,多部门联合现场实地踏勘,同步出具意见的选址审批模式;二是优化改造业务办理流程,流程更简便,审批更规范,服务更高效。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办理时限法定的30日,优化为7个工作日。申请向县政府转报办理供地手续承诺为7个工作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缩短了办理时限。三是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纳入用地预审办理。参照地质灾害易发区核查模式,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阶段,一并分析核查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并将相关核查结果在用地预审意见中说明,提前服务建设单位,无需再单独申请压覆矿查询。

问:《意见》自2024年12月5日起施行,请问施行后将对我县工程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带来哪些变化?

何勇:1.将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征、供、建、查”全过程纳入监管。全过程管理由《宁都县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用地全过程纪实记录》一张表全部体现。各部门按照“全过程监管,分阶段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齐心协力让建设用地从报建到竣工的过程顺畅运作。

2.加大对工程项目在施工中的监管力度。根据《意见》,规划批复后,要督促项目方按时施工、项目开工时,必须现场查看并记录放线、验线情况,防止压占红线,在例行的巡查中,要查看工程的实时进展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项目,立即下达停工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改。

3.加强工程项目用地批后管理。防止土地批而未用、闲置、低效利用、不能按时开工竣工等现象发生。全过程纪实管理,也是全程服务,在管理上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

解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  何勇

联系电话:0797-683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