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1.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对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优化投资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2024年6月6日,国务院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办及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也出台了“四个不得”“六个规范”系列政策,为全国各地招商引资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此背景下,江西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赣州市政府也出台了《赣州市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还出台了《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有关政策落实事项的通知》(发改体改〔2025〕770号)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确保宁都县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推进,对《宁都县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修订十分必要。
2.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的现实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国内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宁都县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区域竞争。传统的招商引资方式已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必须创新招商方式,提升招商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地。同时,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对投资环境和政策支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吸引更多企业来宁都投资兴业,激发企业发展活力,需要出台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3.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水平的迫切需要。在过去的招商引资工作中,宁都县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招商方式较为单一,对资本招商、飞地招商等新模式的运用不够充分;惠企政策支持不够精准,企业获得感不强;招商队伍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招商服务水平还有提升空间等。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为今后招商引资工作指明方向,制定本措施迫在眉睫。
问2:招商政策主要包含哪几个方面?
1.“创新招商方式,提升招商引资效率”方面。主要提出通过构建多元化招商体系来提升招商引资效率,具体涵盖创新资本运作吸引投资,落实外资优惠政策,借助飞地模式实现区域协同,依托经贸展会及赛事演艺经济搭建招商平台,以产业链为核心精准招商,挖掘应用场景吸引新兴产业,发挥企业与商会作用开展以商招商,聚焦科技与产业融合,利用数字化手段精准匹配资源,凭借优势资源及政策降低成本,吸引宁商回归,将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同步推进,全方位拓展招商渠道、创新招商方式,吸引优质项目与人才落地宁都。
2.“用好惠企政策,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方面。宁都县为充分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大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积极推出了一系列全面且极具针对性的惠企政策。这些政策内容丰富多样,主要包括:在国家扶持革命老区特殊政策方面,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以及脱贫地区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外资发展扶持政策中,已注册外资项目实现现汇进资经省商务部门认定后,按标准给予奖励。展览展会扶持政策针对参加不同类型展会的工业企业,依据国内或出国参展等情况给予补贴。技改升级扶持政策依据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软硬件设备投资额及企业类型,给予不同比例的一次性资金奖励。企业创新扶持政策对首次认定入规企业给予奖励,对认定为不同级别的绿色工厂、企业研发平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认定及专利获奖情况给予奖励。产品质量扶持政策对获得各类质量奖项、制定标准、获得特定认证的申报人或企业给予奖励。企业认证扶持政策对外贸企业初次认证等费用给予一定补助。发展要素扶持政策通过“标准地+承诺制”改革保障项目用地,多部门协作协助企业招工培训,还对员工子女入学等提供便利。人才引进扶持政策参照相关文件按特定原则兑现。商贸企业扶持政策对参加展会的企业给予补贴,同时评选优秀企业及行业协会并给予奖励,对特定促消费活动及人才培训活动也有相应补贴。各项政策均明确了详细的奖励标准、申报条件,以确保政策能够精准、高效地落实到位,助力企业发展。
3.“强化组织保障,凝聚工作推进合力”方面。主要提出运营好招商公司,采用“政府+公司+专业机构”联动模式,建立灵活考核奖惩机制,将员工薪资职级与招商绩效挂钩,探索招商公司通过市场化招聘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和吸引一批专业型人才,同时以“链长制+团长制”为抓手,组建县领导挂帅的招商队伍,对招商项目进行全周期管理。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重大项目尽调论证机制,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实“承诺制”“容缺后补制”,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妥善处理存量招商引资合同政策兑现堵点,主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开展“服务企业提升年”活动,全面保障企业水电路等要素,实行重点招商项目精细化管理与综合绩效评价,落实“安静生产期”制度,打击违规入企行为,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优质服务。
问3:新旧政策有何不同?
1.政策更加合规。严格依据上级“不得以各种名义给予企业高管、经营团队或招商中介各种形式的奖补”和“涉及直接或间接违规实施招商引资税收、非税收入、社会保险费等减免或返还的相关条款要立即终止”等要求,废止原文件第7条“固定资产进资奖励”和第28条“5年履约过渡期”等不符合规定的条款,确保政策执行合法合规。
2.市场更加公平。废止原文件第16条“用好新锐企业扶持政策”和第17条“诚信企业扶持政策”等具有差异化倾斜的政策条款,删除“省级“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省级、市级智能工厂(车间)”等与省市奖励政策重叠的内容,保障企业在政策享受上机会均等,待遇一致。
3.招商更加高效。进一步优化了文件第1条“创新资本招商”,明确县工投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或受托管理机构的核心职责,负责基金募集、项目筛选、投后管理等日常运作,建立基金项目库与尽职调查标准化流程,每季度定期向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国资服务中心报送运作报告,强化动态监管;细化了第10条“紧扣资源招商”,建立县域国企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县工投公司主攻工业及矿产深加工项目,县城投、农投、旅投分别聚焦城市更新、农业产业化及旅游领域,实现分工协作、资源共享,避免同质化竞争。
问4:政策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有关政策落实事项的通知》(发改体改〔2025〕770号)。
2.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质量建设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的若干措施》(赣办发〔2024〕26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24〕18号)。
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赣州市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赣市府办字〔2024〕82号)。
解读单位:宁都县商务局
解读人:曹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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