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4年底前,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对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在异地就医住院病例按DRG/DIP付费信息功能模块全省统一上线后,参照本地DRG/DIP付费改革要求实现结算。
●到2025年,实现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按DRG/DIP付费统筹区覆盖率达100%、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覆盖率达100%、病种覆盖率不低于90%、医保基金覆盖率不低于70%。
●新规不影响参保群众出院结算体验,参保患者可即时结算出院,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的,可回参保地按相关规定手工报销。另外,在省内其他统筹区异地就医时,执行参保地同等的待遇政策,不提高起付线,不另设先行自付比例,不降低报销比例。
近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
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疗效率,
降低老百姓看病负担
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医保支付管理试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
《通知》要求
《通知》明确
来源:江西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