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都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对照《赣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突出示范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1.强化学法促提升。年初印发《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落实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试和部门分类学法考试,先后2次举办新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常态化制度,县政府按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赣州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统筹谋划强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要求,对照《赣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宁都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压实责任、分解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以创建促提升,积极申报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积极开展《法治宁都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
3.督察考核促发展。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专项督导等各项督察。组织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督察,对24个乡镇、9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全方位实地督查,采取“实地督察+工作提示”的形式,发出工作提示函9件,反馈并督促整改8个方面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全面依法治县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等考核体系,通过考核问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深化改革,持续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1.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造提升宁都县政务服务大楼,设置130个窗口,30余部门涉企涉民中高频事项进驻;新设立宁都县园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置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水电气服务、惠企政策兑现、惠企财政信贷“一通办”、24小时自助服务等6个专区及企业帮代办中心。实施赣服通”宁都分厅5.0建设,全县高频事项涉及844个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加快推进“一网选中介”,实现“交易不见面”“过程全留痕”,有效降低企业时间成本,在省网中介超市入驻项目业主96家、中介服务机构入驻16家,发布中介服务事项2000余个。
2.深化审批改革。设立民生项目“绿色通道”审批专区,审批时限由原来75个工作日压缩至38个工作日,减少了49%。优化审批流程,36个审批事项精简至33个,其中22个实现并联审批;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由106个、60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75个、45个工作日。制定《宁都县推行“无实体印章”“无纸 质证明”城市改革工作方案(2023-2024年)》,收集高频电子证照60余种,建立宁都县电子证照库,推出150个免证办理事项;梳理21个部门乡镇赋权事项清单,调整赋予乡镇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执法权限107项。
(三)突出法制建设,切实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1.强化依法决策。坚持对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征求意见、公示、听证等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作用,县法律顾问团共参与县政府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审核45次,提供意见64份。
2.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宁都县政府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的通知》《宁都县县本级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156份,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15份,政府合同(协议)审核109份,其他类型文件审核32份,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9件。
3.强化文件动态管理。积极组织开展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38件。
(四)突出规范执法,扎实推进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年共开展日常巡查56次,公示检查结果224项,录入执法案件1760个。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新办行政执法(监督)证件56件,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次,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全县行政处罚案件1748件,行政许可3260件,行政强制587件。
2.强化执法监督。制定《宁都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组织人员多次到县交管大队、县交通局、宁都西高速交警第五大队进行执法监督,整改问题11个。推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建立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33家,建立行政执法“好差评”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3.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公检法等机关相关信息共享共联、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推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等机制,将行政应诉职责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加大监督合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五)突出制约监督,有效促进行政权力运行阳光透明
1.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广泛征求、认真梳理和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行政执法、“八五”普法等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于人大交办、督办的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做到限期办结,及时回复。强化审计监督,积极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
2.提升政务公开质效。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全年发布涉及民生福祉、重点项目建设、社会救助、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信息51521条。
(六)突出定纷止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1.抓实多元调处化解。建立“宁都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信访、法院、司法、检察、公安、心理服务协会、城市社区、综治等8个单位常驻办公,提供“信访接待、检察服务、矛盾调解、讼诉服务、网格服务、心理咨询”六大服务,大力整合全县调解资源,推动全县矛盾纠纷化解层级化、专业化、多元化。精心打造“话事人”“老坝里”等矛盾纠纷调解品牌,共调处人民调解案件1746件,调解成功率98%。赖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青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李阳、湛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彭晨获评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2.发挥行政复议诉讼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集中送达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互动联动机制,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12%,已办结73件,撤销5件、确认违法4件、责令履行5件,纠错率16.4%。宁都县司法局获评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治进校园”“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400余次,讲座240场。全力推进“有法帮你 法润万家”和“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全县12348热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法律服务总量突破10万余人,群众满意率100%。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和水平还相对薄弱,如大部分村级人民调解室、村级聘请法律顾问等还未落实到位;二是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还相对滞后,乡镇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还有待加强,部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不足, 法律素养不高,行政执法水平不强。三是部分执法单位落实相关制度还不够。比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到位,录入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不及时、不全面。
三、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位部署推动。县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审议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县政府主要领导自觉扛牢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在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二)提升法治能力。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政府中心学习组、县政府常务会的重要课题,坚持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宪法》《行政复议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
(三)督促推动落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24个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全覆盖。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压实各乡镇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四、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推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并以此为契机,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持续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加强数字赋能,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三是持续强化政府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坚持依法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推进政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运行。四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厘清权责界限,顺畅运转效能,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优化执法监管方式。五是持续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调动发挥各方力量,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调处化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