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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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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宁都县2023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4年1月9日在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书面报告2023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一统五提”工作路径,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较好完成了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财政目标任务。


(一)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63124万元,增长7.4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458万元,增长4.86%。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56482万元,增长27.2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6.22%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07710万元,增长25.42%。其中主要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00万元,增长46.89%;公共安全支出21791万元,增长21.21%;教育支出160500万元,增长1.54%;科学技术支出14180万元,增长7.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86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17万元,增长36.49%;卫生健康支出52476万元,增长54.01%;节能环保支出12041万元,下降55.8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101万元,增长25.23%;农林水事务支出174659万元,增长28.42%;交通运输支出23695万元,增长337.5%,主要是上级公路建设支出及四好农村路配套增加;住房保障支出24386万元,主要是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支出增加。


县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我县财政管理体制,全县实现的财政收入全部为县级收入,完成情况同上。

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71086万元,增长27.22%。其中主要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86万元,增长29.11%;公共安全支出21791万元,增长21.21%;教育支出160500万元,增长1.54%;科学技术支出14180万元,增长7.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86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17万元,增长36.49%;卫生健康支出52476万元,增长54.01%;节能环保支出12041万元,下降55.8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101万元,增长25.23%;农林水事务支出160348万元,增长41.01%;交通运输支出23695万元,增长337.5%,主要是上级公路建设支出及四好农村路配套增加;住房保障支出24386万元,主要是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支出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4656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4893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057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29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673万元。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24641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41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4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3251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30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543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19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224万元(含上级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征地拆迁工作。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409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35732万元,财政补贴32683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044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365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3687万元。


(六)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2023年省市下达我县政府性债务限额83476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8278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51979万元。2023年末,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7691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4389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25267万元,均在上级下达限额之内。


(七)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第三方机构已对县本级2022年度12个部门整体、11个预算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预算绩效评价,详见附件16

二、2023年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一)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坚持以稳增长为基础,始终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工作中心抓紧抓实。一是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加强收入征管,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组织财政收入,做到应征尽征、应缴尽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458万元,增长4.86%税收收入完成56482万元,增长27.22%;非税收入完成43976万元。二是全力向上争取资金。紧紧抓住中央和省推动财力和资金向基层下沉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全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7.97亿元,同比增长36.24%,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8.95亿元,较上年增加1.07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77亿元,较上年增加0.92亿元;梅江灌区中央基建投资7亿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06亿元。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存量资金收回政策措施,对部门一年以上的结余结转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让沉淀资金活起来,2023年收回一体化系统结余资金45283万元,用于弥补乡村振兴、教育和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支出缺口,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持续激发经济发展动力


一是助企纾困持续发力,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全年留抵退税6163.81万元,新增减税降费8106.07万元,惠及市场主体超过4000家,其中新增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1981.12万元,新增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509.92万元,新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1820.24万元,有力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兑现各类惠企政策,全年兑现惠企资金超21800万元,惠及企业303家,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降低生产成本,持续增强市场主体发展动能,助力企业壮大实力。三是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大力推进“财园、小微、财农、产业振兴”信贷通,全县累计发放各类企业贷款88753.51万元,帮助1686家市场主体缓解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民生支出


发挥财政兜底保障作用,支持推进各项民生建设,全县民生类支出完成61.1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6.38%。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民生福祉持续增强。一是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加强,拨付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供养、社会救助、抚恤金、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资金11.54亿元。二是农林水事务支出持续增长,拨付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补助、退耕还林、公益林、农田水利、安全饮水、乡村振兴等农林水资金17.47亿元。三是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升,拨付公共卫生、医疗救助等医疗卫生健康资金5.25亿元。四教育事业发展稳步推进,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教师绩效保障、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校舍维修等教育资金16.05亿元。


(四)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始终将“三保”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突出保障重点,2023年全县“三保”支出35.13亿元。加强“三保”预算执行监测和预警,开设县级财政“三保”资金专户,加强资金调度和库款监测,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优先安排,足额保障,确保“三保”不出任何问题。二是强化直达资金监管。强化对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实时监控,防止资金闲置,发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千里眼”作用。2023年,我县直达资金到位21.51亿元,支出进度达到90%,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推动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三是从严从紧控制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存量债务,2023年化解存量债务10.36亿元,全县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四是提升财政预结算评审质效。全县累计完成工程项目结算评审646个,送审金额116690.42万元,审定金额108179.61万元,审减金额8510.81万元,审减率7.29%。累计完成工程项目预算评审1219个,评审工程预算总造价833069.2万元,核定工程预算总价724898.17万元,核减108171.03万元,核减率12.99%五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政府过“紧日子”领域专项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防止财政资金截留挪用与损失浪费,有效堵塞资金管理漏洞,严肃财经纪律。

(五)坚持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理财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信息化改革,更新上线运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2.0,用数字化手段支持预算管理,有序推进预算执行与政府采购、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业务有效衔接,实现对预算管理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监控。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对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所有部门和项目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引入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价,逐步构建科学、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不断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不断深化国企改革创新,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规模化发展,完善公司治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和统筹盘活,先后向县城投集团公司等县属国有企业移交了五批次360宗资产,资产总值超30亿元,不断充实国有企业资产规模,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支持创建信用评级,提升市场竞争力,变“输血”为“造血”,壮大国企实力。

2023,县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收支政策,切实保障了“三保”、乡村振兴等县级重点项目支出和基本民生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目标任务,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容忽视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绩效管理质量和结果运用有待提升;部分资金支出不够精准,执行控制有待加强;政府债务仍处于偿债高峰期,还本付息压力较大等。对此,我们将突出问题导向,主动作为,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4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

2024年,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培植壮大财源税源,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地位,持续改善民生;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坚持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力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都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一)2024年全县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5亿元,增长4%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50.67亿元,预算收入合计61.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28亿元,加上上解支出等0.84亿元,预算支出合计61.12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二)2024年县级预算

根据我县乡镇财政管理体制,2024年全县财政收入计划全部作县级收入。

按现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测算,2024年县级预算财力加上预计上级专项资金为56.62亿元。2024年县级预算支出安排56.62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0.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5亿元,加上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5.5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4706万元,其中:保费收入3380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37685万元(含上级补助)。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5501万元。当期结余9205万元,累计结余92892万元。

(六)2024县住建局部门预算和水利专项资金重点审核及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2024年县住建局部门预算和县级水利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核,同时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规定,规范设立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县住建局部门预算(含下属单位: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1)收入预算104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58.83万元、其他经费283万元。

2)支出预算104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93万元、项目支出30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49.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89万元、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4.85万元、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66.16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83万元。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2024年度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的支付;积极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有效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深入开展行业乱象治理;深入开展美丽乡镇及市级示范镇建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新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等。(详见附件17

2.水利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12024年,县财政预算安排水利类专项资金135.42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山洪预警系统维护防汛支出等。

2)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2024年度防汛、河长制工作经费的支付;落实防汛水雨情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及无线预警广播站点运行维护管理;加强小农水建设,改善提升中型灌区工程维修养护的运行;深入开展有关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提升智慧水利能力等。(详见附件18

四、2024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为完成好2024年财政目标任务,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收入组织,确保财政稳定可持续增长

一是加强协税护税工作,强化税收收入征管。在涉税信息共享、数据比对运用、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跟踪管理、欠税清缴、新增税源培育方面加强沟通合作,凝聚组织收入合力,挖潜收入增长后劲。二是积极组织非税收入。进一步挖掘增收潜力,继续推动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全面梳理政府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继续重点抓好砂石资源出让、土地增加挂指标出让等收入,加快实现资源资产价值化,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继续开源节流,开拓思想,挖掘新的收入增长点。三是切实做好土地出让管理,支撑财政收支平衡。谋划好土地收储,实现土地资源的滚动良性运转。四是抢抓中央、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支持发展政策窗口期及国家构建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体系契机,做好项目储备和管理,强化北上对接,不遗余力对上争取资金,争取更多转移支付资金支持。

(二)兜牢三保底线,优化支出保障重点

一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切实做到预算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调度,坚决防止出现工资拖欠。二是统筹可用财力,加强财力统筹,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最大效益。三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提高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财政兜底保障功能,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推进住房、医疗、卫生、就业、养老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支出,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继续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原则安排项目支出,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坚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优先保障重点领域。

(三)妥善化解政府债务,从严控制债务风险

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除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外,剩余财力优先用于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积极应对政府债务集中到期偿付风险,用足用好再融资债券政策,减轻偿债压力;提前谋划偿债资金来源,杜绝出现债务逾期风险。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压实平台公司主体责任,打破政府兜底预期。严格按照隐性债务化解方案要求,实行一债一策。推进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到期债务常态化监控预警机制,做到潜在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四)稳步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治理水平

一是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依托,加快打通财政管理系统链条,不断提升预算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提高业务覆盖率和数据质量,助力预算管理赋能提效。二是努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搭建全周期的绩效管理信息化平台,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行为,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四是大力推动国企改革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持续强化国企党的建设,完善现代公司治理。加大县属企业融资目标完成工作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专人专班研究金融政策,对接金融部门,规避隐债风险,实现良性循环的融资目标。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开拓创新、苦干实干,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都篇章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1-1.关于宁都县2023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1.2023年宁都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2-2.2023年宁都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2-3.2024年宁都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表(草案)
2-4.2024年宁都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草案)

3-1.2023年宁都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表
3-2.2023年宁都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表
3-3.2024年宁都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情况表(草案)
3-4.2024年宁都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表(草案)
4-1.2023年度宁都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执行情况
4-2.2023年度宁都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执行情况
4-3.2024年宁都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草案)
4-4.2024年宁都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草案)
5-1.2023年宁都县社保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表1217
5-2.2023年宁都县社保基金支出执行情况表1217
5-3.2024宁都县社保基金预算情况表(草案)
5-4.2024宁都县社保基金预算情况表(草案)
5-5.2024宁都县社保基金预算情况表(草案)
6-1.2023年宁都县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
6-2.2023-2024年宁都县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6-3.2023-2024年宁都县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
6-4.2023-2024年宁都县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表
7-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和政策办法
2024年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