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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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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崇文路6号县行政中心四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7-6839061

负责人姓名:黄小平

根据中共宁都县委办公室、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都县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统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制订全县统计工作规定和规划,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三)在县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统一布置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县内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统计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各乡镇党委管理乡镇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后勤管理、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负责开展全县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参与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统计执法股(统计法制股)。组织实施对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及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开展统计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负责统计调查项目的实施与监督,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它法律性事务。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负责科技进步监测、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和社会统计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贯彻实施上级统计调查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方法和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和协调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改革创新工作;审批和申报全县统计系统内的调查项目,依法审批县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和指导规范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三)综合核算统计股。对全县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警,开展调查研究、统计分析,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编辑并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管理发布统计数据,提供统计咨询服务;开展统计新闻宣传,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围绕国民经济核算开展统计分析;开展非公有制经济核算;组织实施经济普查;承担投入产出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县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组织和开展县外统计信息交流工作;收集财政收支、金融情况月度资料,编制统计信息、快报。协调本局各专业和全县统计业务工作。负责统计科研和县统计学会的日常工作。

(四)工交能源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和能源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工业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以及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承担交通运输邮电业统计和交通运输能源消费调查统计;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节能减排考核。

(五)农业贸易服务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和农村基本情况、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服务业的统计调查;承担乡镇、村区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任务;承担服务业集聚区和互联网经济统计;承担非公人才统计调查及外国专家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协助有关部门整理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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