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宁都县人才公寓租赁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才字〔2016〕2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县人才公寓摇号选房的通知》(宁才办字〔2023〕13号)精神,截止2024年3月10日,共有110人提交了入住申请,由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教科体局、县住保中心、县自然资源局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条件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符合入住条件的有108人,现将符合人才公寓租赁条件的申请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止。若有异议,请及时向县委人才办反馈,联系电话:0797-6938802。
公示地址:宁都党务公开网、宁都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