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宁都县数字政府建设(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我县数字政府建设提速增效,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宁都县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宁府办字〔2022〕74号)文件要求,决定成立宁都县数字政府建设(数字化改革)领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何国杰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第一副组长:王勇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段求明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袁 华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赖向荣 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慧忠 县委网信办主任
张瑞臻 县委保密和机要局局长
李 敏 县财政局局长
刘希红 县工信局局长
卢奕君 县审计局局长
蓝 敏 县发改委主任
刘小兵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训明 县城投集团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由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数字政府建设协调推进工作专
二、专班职责分工
数字政府建设协调推进工作专班
组 长:袁 华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副组长:蓝 敏 县发改委主任
陈训明 县城投集团公司董事长
成 员: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广新旅局、县统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教科体局、县大数据中心、县供电公司、县城投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及业务骨
主要职责:
1.承担全县数字政府建设的日常指导工作;
2.起草年度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组织编制县本级数字政府建设任务清单、数字政府建设相关标准规范, 明确项目建设单位相关责任,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加强全县数字政府建设的日常调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定期向县数字政府建设(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工作,指导有关部门有序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试点工作;
3.负责全县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印工作简报,建立全县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档案;
4.统筹协调“城市大脑”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设定位,制定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城市大脑”建设的日常调度,把控项目整体进度和质量,统筹各方力量推进项目建设,协调各部门系统对接“城市大脑”;
5.牵头相关部门开展建设需求梳理、部门业务协同、系统对接协调、平台建设保障等工作,协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归集各部门系统数据;
6.组织起草和审议全县政务数据共享发展规划 、政策规定、重大方案、管理制度、工作计划等,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推进全县政务数据共享制度规范和安全机制建设,对各部门落实政务数据共享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和信息通报,组织开展政务数据共享试点示范、技术创新和经验推广,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面向省、市级对口部门的数据回流对接工作;
7.完成县数字政府建设(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召开机制。县数字政府建设(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研究重大问题,议决重大事项,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并印发会议纪要明确决议事项,工作专班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抓好工作落实。
(二)项目推进机制。加强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管理,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财政资金。组建专家委员会,发挥对数字政府建设、顶层设计规划、重大问题解决的指导协调作用。
(三)协调沟通机制。各部门要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对接、沟通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涉及各工作专班建设任务的部门,要组建本部门领导小组,全力保障各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四)督查考核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督查重点事项和全县综合考核,联合相关部门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数字政府工作评估,建立指标评价体系,对数字政府建设任务及时跟踪问效。
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