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都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全面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二、起草依据
1.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3.《赣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六章三十六条,分别是总则、责任区制度、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部分。主要围绕建筑物容貌管理、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管理、占道经营、噪音扰民、户外广告、经营者责任、城市环卫设施的设置等方面作出了规定。